近段时间天气少雨干旱
不少植被稍微碰到火星
就极易燃烧从而引起火灾
近日,梅县区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一起违反国家规定买卖、使用危险物质案,违法嫌疑人田某敏(女,35岁,大埔县人)、林某红(女,37岁,梅县区人)被行政拘留。
1月28日14时许,梅县区公安分局扶大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扶大镇铁炉潭村程江河堤边发生火灾。接报后,民警迅速前往处置,现场火已被扑灭,民警随后展开勘验工作。通过调查查明了起火原因。经查,当日12时许,违法嫌疑人林某红到违法嫌疑人田某敏位于梅县区程江镇西山村一无证售卖烟花爆竹的店铺内购买了36元的某品牌爆竹,然后交给其两名小孩到扶大镇程江河堤边燃放,因火星不慎引燃草坪,植被干燥,火势迅速往四周的草坪蔓延,造成河堤草坪、路灯、文化牌等设施被烧毁,损失价值达8万余元。
目前,违法嫌疑人田某敏、林某红因违反国家规定买卖、使用危险物质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临近春节,加上天干物燥,大家千万得记住不能给未成年的子女购买烟花爆竹玩耍。孩子放假,家长更要以身作则,在用火用电等方面一定要多教育孩子,把好安全关,增强孩子的安全意识。
(梅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