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梅县区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一起发生在辖区程江镇大新路某店铺的寻衅滋事案。犯罪嫌疑人孙某伟(男,32岁,河南郸城县人)迫于警方压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1月10日11时许,梅县区分局程江派出所接到事主报警,称一男子在辖区程江镇大新路某店铺打砸,请求处警。接报后,该所迅速组织民警前往现场处置,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店铺内一片狼藉,嫌疑人已逃离现场。随后民警通过调查走访和调取周边视频监控,快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孙某伟。1月11日,犯罪嫌疑人孙某伟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据犯罪嫌疑人孙某伟交代,其与前妻庄某芳离异后,小女儿由庄某芳抚养。1月10日9时许,孙某伟到程江镇某小区与前妻庄某芳商量,想带小女儿回河南老家过年,遭到庄某芳拒绝后双方发生口角。随后孙某伟被庄某芳的弟弟推出了房门。从庄某芳家离开后,孙某伟心怀不满,于是想砸庄某芳父亲的汽车出气,便找来一把铁锤,随后来到庄某芳父亲经常停放汽车的程江镇大新路,但未发现庄某芳父亲的汽车。此时怒火中烧的孙某伟便走到附近庄某芳弟弟经营的店铺内,二话不说抡起铁锤就对店内物品进行打砸,致使店铺招牌、玻璃门、台式电脑显示器、鱼缸等物品毁坏。一顿打砸后,孙某伟逃离了现场,并将铁锤丢到了新富街路边的草丛中。
经鉴定,店铺招牌、玻璃门等涉案被损物品价值17000多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某伟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依法逮捕,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梅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