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禁燃工作,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月2日,我市召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并通过线上线下广泛宣传禁燃禁放区域和相关要求,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规定,但我市一男子钟某对相关政策法规置若罔闻,在禁燃区内燃放烟花,被兴宁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连日来,兴宁市公安局联合相关部门在城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行动,2月3日晚,当工作人员巡查至亲水公园联康城附近路段时,发现有人违规燃放烟花,当即将违法人员钟某(男,20岁,黄陂人)抓获。
据钟某交代,因为是立春,为活跃节日气氛,他特地从黄陂镇下来约朋友到亲水公园燃放烟花,然而刚放了一支“加特林机枪”烟花,就被执法人员及时制止了。
目前,因钟某的行为违反了禁止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兴宁市公安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公安机关在此呼吁广大群众
应自觉遵守禁止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对违反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兴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