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下午,兴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周展明全票当选为兴宁市人民法院院长。
图:2月8日下午,周展明院长(前排)进行宪法宣誓
周展明,男,汉族,梅州五华人,1974年9月生,中共党员,中山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
历任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四级高级法官(员额法官),兴宁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员额法官)。曾立个人三等功、个人二等功,荣获“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
2月8日,当选为兴宁市人民法院院长。
(兴宁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