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帖

酒后寻衅滋事阻碍执行职务,行政拘留二十日!

mz168 2021-2-16 21:22:02
     0

春节期间,是亲朋好友相聚的欢乐日子,不少人家还以酒助兴。然而酒能助兴,也能败兴,让人丑态百出,甚至触碰法律底线。日前,五华县棉洋镇1名男子因酒后寻衅滋事和阻碍执行职务被作出行政拘留二十日的处罚。


据了解,2月14日凌晨2时多,五华县公安局棉洋派出所接到辖区某酒店工作人员的报警,称有位男子在酒店大堂滋事,摔坏前台提示牌和电脑屏幕,希望民警前往处理。

棉洋派出所的3名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通过调取酒店监控视频,发现被指滋事的男子在民警到达现场之前在酒店大堂动手将前台用力推倒前台桌面上的电脑显示屏和提示牌并致损坏。


经了解,该男子叫谢某某,是五华县棉洋镇人,当晚未持任何身份证件到酒店开房,遭到酒店工作人员的拒绝。被拒后,疑似喝了酒的谢某某便在酒店寻衅滋事。面对民警询问情况,谢某某态度依然恶劣不收敛,不但频频使用侮辱性语言辱骂民警,叫嚣着民警的警衔低没有资格跟他说话,还一度脱掉衣服光着上身扬言要“以一对三”与民警对打比输赢并多次无故拔打“110”报警电话。


整个处警过程,民警使用执法记录全程录音录像固定证据,后将谢某某依法传唤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据醒酒后的谢某某交代,2月13日晚上他在棉洋镇亲戚家喝了酒,酒后驾驶汽车来到圩镇一酒店没有出示身份证件要求开房休息遭到拒绝,于是在酒店里“发酒疯”闹事。在派出所民警来到现场后继续“发酒疯”,还无故多次拔打“110”,具体经过则已无法记起。

目前,违法人员谢某某因寻衅滋事和阻碍执行职务,五华县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对谢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二十日的处罚。另悉,谢某某涉嫌酒驾一事已移送交警部门侦查中。

(五华公安)

阅读 1235
收藏

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