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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又有2人因这件事被警方拘留

mz168 2021-2-19 9: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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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

“在我烧纸钱的时候‘后土’就着火了,发现后赶紧过去用脚踩,可是点燃的蜡烛流下许多油,将旁边的杂草都点燃了,山火就烧了起来,我感到很后悔!”因自己不顾政府禁令引发森林火灾,彭某胜夫妇面临的是警方拘留与罚款的行政处罚。

2月17日,住在丰良镇庵下塅的彭某胜、农某兰夫妇携子前往下山村祭拜。到达墓地后,彭某胜在墓碑‘后土’上方用石头压住红纸,并在红纸下方点燃蜡烛后到其余墓穴烧纸钱。然而,当彭某胜在第三穴墓碑前点燃香烛时,却听到了妻子农某兰的大声呼救。原来,方才点燃的蜡烛不仅将上方红纸点燃,而且引燃了周围的干草,加上蜡烛的‘催化’,火势一发不可收拾。彭某胜、农某兰俩人一边救火一边打电话报警。赶来的护林员和村、镇干部,以及森林消防等工作人员合力将火扑灭,幸好此次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18日,丰顺县公安局依法对彭某胜采取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对农某兰采取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近日汤坑镇也发生一起因祭拜祖坟引发的火灾。16日上午11时许,冯某东一行来到汤坑镇下村村石门坑祭拜祖坟。冯某东在铁桶内燃烧纸钱,期间一阵大风将正在燃烧的纸钱吹得七零八落,旁边干枯的杂草瞬间被点燃,冯某东等人见状赶紧用树枝救火。在闻讯赶来的村干部、护林员等人的共同努力下,当日13时许,大火终被扑灭,冯某东也因此被民警带回城北派出所接受调查。

17日,丰顺县公安局依法对冯某东采取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丰顺县人民政府森林高火险期禁火令》、《森林防火条例》,严禁带火种进入林地林区,做到文明祭扫、进山不带火、进林不吸烟,坚决杜绝和避免一切火险火灾隐患。对违规野外用火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

(丰顺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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