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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容忍”!五华公安继续严厉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mz168 2021-2-19 9: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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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天气晴朗干燥,五华县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又恰逢村民春节祭祀时节,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五华县公安加大护林防火宣传,“零容忍”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然而仍有人置《禁火令》不顾违规野外用火。下面一起来看日前五华公安查处的两起案件。


文明祭拜百密一疏 随意丢弃烟头引发山火


2月15日中午1时许,棉洋镇政府工作人员向棉洋派出所报警,称巡查过程中发现阳光村刘坑尾洋塘窝一坟地周边发生山火。棉洋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将违规野外用火的可疑人员陈某某口头传唤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这起山火的肇事者正是陈某某。陈某某称自己接受过镇村干部进行的防火宣传,明知山火无情,也懂文明祭拜,当天和家人到阳光村刘坑尾水库洋塘窝山上祭拜祖先,进山时只带了“三牲”和水果,未携带香纸蜡烛。

不料百密一疏,中午时分下山时,最后一个离开坟地下山的陈某某因为犯烟瘾点了支烟。“当时我将烟头丢在山上,走的时候还特意踩了一脚。可能没有踩灭才引发的山火。”陈某某交代。


上山拜祖坟不听劝阻 野外违规用火被拘留


2月17日上午,安流镇里江村村民李某某和家人携带香烛和香纸上山拜祖坟,被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的工作人员发现。


工作人员向李某某及其家人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和县政府颁布《禁火令》的相关规定,劝说不要带香烛和香纸上山,但李某某态度恶劣不听劝阻带着家人上了山。

文葵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发现地上有燃烧过的香烛,遂将李某某依法口头传唤作进一步的调查。“以为自己只要小心一点就不会引起山火,因此一意孤行在山上点燃了香烛,今后再也不会这样做了。”李某方对自己的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后悔不已。


上述案例中的陈某某随意丢弃烟头引发山火,李某某违规野外用火虽然没有引起山火,但二人均违反了五华县《禁火令》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二人作出了行政拘留10日处罚。 

(五华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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