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万家团圆、乐享天伦
千家万户都沉浸在新年的喜悦中
还有一群人,
他们始终坚守在岗位上,
疏堵保畅、巡逻防控
排查隐患、打击犯罪
全力保障春节期间
确保辖区社会治安持续平稳
一路相随人民群众欢度春节,“犇”起来!
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社会面治安防控,有效预防可防性案件的发生,进一步提高群众见警率和安全感,为广大人民群众欢度佳节营造平安、祥和的社会治安环境,兴宁市公安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超前谋划,精心组织,全面落实“高规格”疫情防控,“立体化”巡逻防控,“强有力”打击犯罪,“全范围”交通管控,“零死角” 安全监管,“网格化”反诈宣传,圆满完成各项安保工作任务。春节期间,全市未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未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和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全市人民在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中欢度新春佳节。
“立体化”巡逻防控,提升群众安全感
期间,全市公安民警、辅警坚守岗位,压实路面警力,加大街面巡控力度,提高见警率、管事率,设置巡逻值守点和重点巡逻路线,强化重点部位武装巡逻力度和密度,强化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为民提供及时暖心服务,为营造平安和谐的节日环境做好全方位保障。
“全范围”疏堵保畅,护航百姓“回家路”
未雨绸缪,从细从实做好重特大突发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行动,共检查车辆4987辆,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312起;紧盯城区主要街道、各交通主干线、火车站及神光山、熙和湾等旅游景区的交通管控“五大战场”, 加强交通态势监测,确保全市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零死角”安全监管,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强化清查监管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全面过滤、检查、清除城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等领域安全隐患;防范于未“燃”,结合辖区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禁燃禁放和严禁违法野外用火宣传,切实将宣传工作做到群众“家门口”,达到“进楼入户,家喻户晓”的效果。严查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依法行政拘留5名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人员,行政拘留1名违法禁燃规定人员。查处违法野外用火案件6宗,行政拘留2人。
“强有力”打击犯罪,守护万家“团圆年”
高压保持对伤害、盗抢等案件侦破力度不放松,全力遏制现行案件的发生,有效震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高规格”疫情防控,守护人民健康平安
始终守住安全线,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专班、大数据核查专班24小时全天候核查反馈涉疫重点人员信息;加强隔离场所管理,抽调警力在港兴隔离点轮班值守,确保万无一失,守护全市人民健康平安。
“网格化”反诈宣传 守住群众“钱袋子”
每日及时发布涉电诈警情和防诈提醒,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和手段,积极开展前端劝阻和防范宣传,充分利用兴宁市反诈联席办平台,联合镇街、村(居)委干部大力推动镇(街)创新载体形式,进村入户,推进反诈工作“最后一公里”,切实守护群众财产安全。
节日期间,兴宁市公安局共出动巡逻执勤警力5000余人次,警车1000余台次,共接有效警情1862起,共破获刑事案件4宗,查处治安案件8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22人,接报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26.7%,辖区社会治安平安和谐稳定,旅游景区秩序井然,交通秩序良好。广大民警、辅警舍小家顾大家,坚守岗位、恪尽职守、认真履职,连续奋战,有力保障各项安保措施落地见效,为全市人民欢度新春佳节营造了一个平安祥和的治安环境。
(兴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