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宁市坭陂镇东红村枣仔树下曾国平和曾柏荣与坭陂镇新岭村丘某非法买卖水田,丘某违法占用水田建坟的事。兴宁市自然资源局收到上级批转事项,高度重视,主动作为。于2021年3月3日到坭陂镇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确定建坟地类为耕地。兴宁市自然资源局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要求坭陂镇会同民政部门限期对丘某违法建设的坟组织整改,并于2021年3月5日对坭陂镇发出《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督办通知书》。从2021年3月5日算起,限其30天内整改拆除,恢复耕地原貌。
下来,自然资源局将联合民政部门跟踪督办该宗违法案件的处理情况,如逾期未整改,自然资源局将依法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