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明文规定
严禁一切非法
狩猎野生动物
一男子为享口福
无视法律
竟私自非法挂网捕鸟
最终将自己捕入法网
近日,梅县区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根据工作中的发现,成功破获一宗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黎某九(男,62岁,梅县区人),现场缴获捕鸟网1张。
3月29日,该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位于辖区松口镇蓬上村沙湖大草坪有人在挂网捕鸟,民警在现场发现遗留下来的挂网用的塑料绳、挂网竹竿等捕鸟工具,地上还散落有鸟类的羽毛及死体。随后,民警在现场附近清查的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黎某九并将其抓获,缴获用以非法狩猎的捕鸟网1张。
经审,犯罪嫌疑人黎某九如实交代了其于3月19日开始在梅县区松口镇蓬上村沙湖大草坪山上挂网捕鸟,挂了三天后又自行将网拆除,并将捕鸟网丢弃在该山场的山窝里。直至被公安机关查获,其共非法捕获斑鸠2只,捕获的斑鸠全部被其宰杀后食用掉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黎某九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民警提醒:春夏季是鸟类频繁活动期,也是不法分子非法捕鸟高发期。不要以为抓几只鸟并无大碍,这其实是一种法律意识淡薄的体现。广大市民要珍爱野生动物,提高法律意识,做到不非法捕猎,不食用野生动物,共同维护生态平衡,切莫以身试法!
(梅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