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教育、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新圩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立足工作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确保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4月15日上午,新圩镇民新村村民谢某甲到新圩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反映其与谢某乙、谢某丙、谢某丁兄弟(当事人均为化名)相邻菜地界址产生矛盾纠纷,甚至出现了一方私自砍伐该菜地一棵十多年的香樟树的情况。新圩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高度重视,迅速介入了解情况。
据民新村村委介绍,村民谢某甲与谢某乙、谢某丙、谢某丁三人是堂兄弟关系,双方因相邻菜地界址及伐树产生纠纷。谢某乙、谢某丙、谢某丁三人认为谢某甲种植了十多年的香樟树在他们菜地的范围,故在未告知谢某甲的情况下,私自砍伐了该香樟树。谢某甲对此不满,双方矛盾纠纷有激化的迹象。
4月22日上午,新圩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来到民新村矛盾纠纷现场,召集矛盾双方进行调解。砍树的当事人一方表示,该香樟树种植在属于他们的菜地范围,不应承担补偿责任。对此,新圩镇调委会工作人员采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方式,劝导双方考虑亲情关系,和睦相处。同时,根据现场勘查的事实,讲明双方对错,着重对砍树的当事人一方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告知其私自砍伐他人树木这一违法行为的严重性。经过多方协调沟通和耐心劝导,谢某乙、谢某丙、谢某丁兄弟承认了错误,积极配合调解工作。
最终,当事双方对相邻菜地界址达成了共识,砍树当事人一方也同意作出适当补偿。在村委干部的监督下,当事双方在划分好的界址上砌上红砖。新圩镇调委会工作人员趁热打铁,拟出调解协议书,当事双方现场确认签字,为此次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新圩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