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华警方经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1起诈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
2020年11月20日,家住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的鲁某,在一款手机游戏上认识一名自称宋某明的男子,并互相加为微信好友。因年龄相仿,两人在聊天过程中互相倾诉生活和感情经历,相互关心对方。不久后,两人的感情逐渐升温,并确立了恋爱关系。
两人在交流时,宋某明向鲁某透露其投资理财的经历,并称其投资的基金收益回报丰厚。在宋某明的鼓动和诱惑下,鲁某心动了。由于第一次投资,鲁某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于12月10日至11日将25000元转给宋某明投资。让她没想到的是,12月11日13时许,宋某明就通过支付宝给鲁某转账9500元,并称这是投资的收益,本金还无法提现。看到收益回报来得这么快,鲁某喜出望外。
有了第一次立竿见影的投资回报后,鲁某对宋某明的信任又增加了许多。随后,鲁某开始加大投资金额,至2021年1月20日,共计60次向对方转账51万余元。期间,宋某明为了不让鲁某怀疑,先后返还所谓的“收益”21万余元。1月20日,宋某明告诉鲁某,如果想要取回本金,就要继续转钱给他投资。这时,鲁某才恍然大悟,感觉自己被骗了,于是报警求助。
4月中旬,五华县公安局接到上级下发线索,辖区棉洋镇溜沙村村民宋某明涉嫌该起案件。该局刑侦大队立即会同桥江派出所对此案进一步展开调查。4月22日上午,民警通过大量侦查工作,掌握了宋某明的基本情况,并锁定其行踪。一番缜密摸排下,民警在溜沙村宋某明家中将其抓获归案。
宋某明落网后,如实交代了其犯罪事实。经查,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1月20日期间,宋某明在其家中,通过与受害人鲁某建立一定的感情基础后,虚构投资基金赚钱等理由诈骗鲁某30余万元,诈骗所得款项被其用于网络赌博。
目前,犯罪嫌疑人宋某明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五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