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五知己相聚小酌
本是人生乐事
但一些人借着酒劲惹是生非
还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警察
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5月5日晚
梅县区公安分局梅南派出所
接到群众报警
在梅县区梅南镇兴民街附近一饭店
有一名男子酒后寻衅滋事
据了解,男子刘某干与朋友在该饭店喝酒,酒过三巡后开始不胜酒力,于是叫来饭店老板送其回家,老板看着已经醉到开始发酒疯的刘某干,并没有答应送其回家的要求。于是,刘某干便恼羞成怒,追着殴打老板。见状,老板只好赶紧报警求助。
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只见一男子满身酒气、情绪十分激动,民警当场表明了身份并对其行为进行劝阻。但是,刘某干面对众人的劝阻,非但不配合还将矛头转向了民警,借着酒劲动手袭击了民警,致使民警受伤且警服被撕破。
随后,现场民警将满身酒气的刘某干当场控制,并根据异地管辖制度,移交梅江分局处理。酒醒后,刘某干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懊恼不已,但为时已晚。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涉嫌袭警罪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干(男,40岁,梅县区人)依法执行逮捕,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律科普
依据2021年3月1日实施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十一)第277条第五款之规定,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
法律尊严不容挑战
民警执法权威不容亵渎
对于任何辱警、袭警行为
公安机关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
坚决依法打击,绝不手软
(梅江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