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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购冷冻食品未报备 兴宁一男子被行政拘留

mz168 2021-5-29 1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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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公安局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落实管控措施,依法严厉打击违反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行为,全力维护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5月28日,兴宁警方根据线索,迅速查处1起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并对违法行为人罗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5月27日,兴宁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接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城区一店铺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未报备购买冷冻食品的线索。28日8时许,治安大队联合宁新派出所民警在兴宁市官汕四路一冷冻食品店书面传唤违法嫌疑人罗某(男,31岁)到执法办案中心接受调查。


据查,冷冻食品店主罗某从梅州一公司购买价值1万多元的进口冷冻鸡翅、鸡爪,该批冷冻食品附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环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单等手续,但未履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未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报备。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要求,已对该批冷冻食品全部进行封存。


兴宁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违法嫌疑人罗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兴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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