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严防涉学生交通事故发生,兴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涉校交通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校车、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交警大队组织警力深入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对校车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检査,对辖区所有校车及驾驶人进行模查统计,全面掌握底数,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校车进行核查和监管,严禁其上路行驶。
对未取得校车许可的,逐一建立工作台帐,采取贴封条、轨迹监控、路面查控等方式,坚决防止其用于接送学生;对低速货车、农用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的,一律顶格处罚;对使用拼装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一律收缴、强制报废,并依法处罚。
同时,扎实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重点讲解和提醒学生切莫无证驾驶,拒绝乘坐无牌无证车辆,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戴头盔;引导学生不乘坐超员车、三轮车、拖拉机等无安全保障车辆,引导家长选择合格车辆和有资质驾驶人接送学生,全面提升教师、学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
此外,交警部门全面加强校园周边、集中通行路段、校车行驶路线的警力部署,指挥疏导校园周边的交通秩序,严厉打击校车超员、超速、非法营运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防涉及学生、校车的交通事故发生。
(兴宁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