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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梅州市裕维电子有限公司等三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mz168 2021-7-13 18: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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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梅市府办函〔2021〕157号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梅州市 

裕维电子有限公司等三家重大火灾 

隐患单位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和《广东 

省火灾高风险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挂牌督办实施办法(试行)》(粤消安〔2017〕30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近期消防救援机构监督执法人员监督抽查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梅州市裕维电子有限公司、梅州市梅县区德熙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兴宁市新圩爱贝尔幼儿园3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挂牌督办。


挂牌督办单位所在地政府和市直行业主管部门要共同督促整改,被挂牌督办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和单位整治工作的成功经验,着力解决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火灾隐患整治整改、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全面完成整治任务。整治完成后由消防救援机构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现场核查验收,对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予以摘牌销案;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继续挂牌督办。整治工作验收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各地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各地整治方案、工作联系人名单,请于2021年7月14日前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请于完成整改验收前的每月2日前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何鹏,联系电话:6119119 转 8321,传真:2280119)


附件: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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