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上午,张某等26名工人到梅州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服务大厅投诉窗口,反映他们在梅州五华、兴宁等地从事供电线路维护工作,被拖欠工资共约34万元,情绪非常激动,要求劳动部门立即帮忙追回工资。接到投诉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监督支队迅速进行调查处理。支队工作人员一方面耐心安抚和稳控,向工人宣传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引导他们依法维权。同时,联系业主单位梅州某电网公司和施工企业负责人到支队协助调查处理。经查,投诉者与施工企业在工作中发生矛盾,工人要求提前撤场并立即结清工资,但双方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支队工作人员向施工企业负责人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指出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并责令企业尽快支付。支队工作人员在某电网公司的密切配合下多次协调,当天中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施工企业同意立即支付工人工资。
在局领导的亲自指挥下,经过支队人员的共同努力,张某等26名工人及时足额领到被拖欠的工资合计34.2万元。劳动者收到银行汇款到账的短信通知后,脸上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一再对工作人员表示称赞,“感谢人社部门,这么快就为我们拿回了工资”!
群众利益无小事,监察支队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立足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梅州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