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摩托车交通事故多发势头。兴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按照《兴宁市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重拳整治摩托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并取得了良好效果,一个多月获酒驾79起,査扣涉牌涉证二轮摩托车989辆。
为更好地打击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交警大队根据近来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采取“交叉用警、联合执法、突击行动、强化宣传”等多种形式,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重点圩镇乡村)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切实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摩托车的交通事故发生。
一、联合镇村委、派出所、交通局、农机局、劝导站开展农村交通秩序整治宣传劝导活动
二、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宣传及暑假期间学生无证驾驶机(电)动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
三、开展摩托车飙车、改装排气管噪声扰民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四、持续开展周末夜查统一整治行动
五、对机(电)动摩托(酒驾、无牌无证、闯红灯、超员、加装遮阳伞、未戴安全头盔等)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经统计,6月21日至7月25日,共査扣涉牌涉证二轮摩托车989辆(其中改装排气管8辆、拼装大功率摩托车7辆),査处酒后驾驶79起,无证驾驶227起(其中学生无证驾驶20起),未戴安全头盔511起,闯红灯18起,超员40起,逆行26起,收缴加装遮阳伞23把,其他违法行为165起。
交警提醒
驾乘二轮摩托车必须“有牌证、戴头盔、不超员、靠右行”,接下来,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力度,严厉查处摩托车酒驾、无牌无证、闯红灯、超员、加装遮阳伞、未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从而有效遏制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发生。
(兴宁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