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佛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召开,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免去陈小坚的佛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宁惠军为佛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会议任命胡志超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接受赵菊花辞去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决定胡志超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宁惠军,1972年7月出生,此前担任梅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陈小坚,女,1968年12月生,2019年底任佛山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近日已任佛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宁惠军简历
宁惠军,男,汉族,1972年7月出生,湖南隆回人,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1997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7年7月,重庆大学光学仪器专业研究生毕业,获工学硕士学位;
1997年7月后,任广东省公安厅科技处电子科见习干部;
1998年7月后,任广东省公安厅科技处电子科科员;
1999年7月后,任广东省公安厅科技处电子科副主任科员;
2000年7月后,任广东省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副主任科员;
2001年2月后,任广东省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管理监察科科长;
2004年11月后,任广东省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副处长;
2008年8月后,任广东省公安厅科技处处长;
2010年1月后,任广东省公安厅办公室(情报研判及应急指挥中心)科技信息化处处长(其间:2010.12-2012.01 挂任揭阳市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2012年7月后,任广东省公安厅办公室(情报研判及应急指挥中心)副主任;
2018年12月后,任梅州市政府副市长人选;
2019年1月后,任梅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
现任佛山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