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梅州市交办第三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8宗,其中重点案件2宗。按属地管理分,梅江区2宗、兴宁市1宗、平远县1宗、丰顺县1宗和五华县3宗;从污染类型分(部分案件涉及多个污染类型),涉生态3宗,大气6宗,水1宗,噪声1宗。
上述信访举报案件已交办有关地方政府、部门,正在加快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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