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梅州市交办第七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12宗,其中重点案件1宗。按属地管理分,梅江区1宗、梅县区1宗、兴宁市2宗、平远县1宗、蕉岭县1宗、丰顺县2宗和五华县4宗;从污染类型分(部分案件涉及多个污染类型),涉水3宗、大气5宗、噪声2宗,生态7宗、土壤1宗。
上述信访举报件已交办有关地方政府、部门,正在加快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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