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梅州市交办第十六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33宗,其中重点案件5宗。按属地管理分,梅江区4宗、梅县区6宗、兴宁市11宗、平远县3宗、蕉岭县1宗、大埔县2宗,丰顺县2宗和五华县4宗;从污染类型分(部分案件涉及多个污染类型),涉水15宗、大气11宗、噪声6宗、生态10宗、土壤4宗、其他污染3宗。
上述信访举报件已交办有关地方政府、部门,正在加快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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