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上午,我区卫生健康局、区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对辖区内个体诊所进行暗访督查时,发现位于我区宝华街的一家个体诊所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责令其停业整改,整改期间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督查组工作人员在暗访时发现,该诊所存在未执行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度,未做到“一人一诊一室”,违规输液,就诊人员聚集等违反疫情防控和诊疗相关规定的情况。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医疗机构应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所有前来就诊的患者需扫粤康码、出示行程卡、测量体温及填写新冠肺炎流行病调查问卷后方可进入医疗机构,一旦发现体温异常的患者,需引导患者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诊室)进行诊疗,并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报告。
“我们现场对他进行停业整顿30天及警告的相关处罚和处分,后续关于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将进一步进行调查和行政处罚,并将对他进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梅县区卫生监督所医疗监督科主任谢军表示。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关口,为把好疫情防控关口,筑牢疫情防控网底,梅县区卫健局组织卫监、疾控、院感质控等部门对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场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民营医院、社会办诊所及村卫生站等医疗机构落实首诊负责制、预检分诊工作、发热病人闭环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今年以来,我区已对17间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医疗机构责令停业整顿。
接下来,梅县区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强化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对疫情防控措施和诊疗规范落实不到位的医疗机构从快、从严、从重查处,绝不姑息。再次提醒广大基层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要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和诊疗规范落细落实。
(来源:健康梅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