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上午,兴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建元主持召开兴宁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54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福泉、何伟忠、廖红彬、温建文、刘秋宏、刘瑞灵及委员共31人出席了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邓强,市政府副市长练胜红,市监察委员会、市法院、市检察院、部分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市人大机关各委、办副主任列席了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黄伟军为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随后,新任命人员接受了任命书,并进行宪法宣誓。
图为兴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建元向黄伟军(右)颁发任命书
图为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市广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