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五华县公安局开展旅馆业清查行动,取缔8家无证经营的旅馆业,并对该8家旅馆业的实际经营者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长布镇红旗村某商务公寓、安流镇万塘村某旅馆、龙村镇某宾馆、周江镇某旅馆等8家旅馆业经营者均在未经公安机关审查准许、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悬挂宾馆、公寓等招牌,并设置客房接待旅客住宿,从中牟利,存在较大社会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上述8家无证经营的旅馆业进行取缔并对经营者作出行政处罚。
下一步,五华县公安局将持续加强旅馆业住登记的“实名制”管控,加大对无证旅馆的清查力度,对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的旅馆业,坚决予以取缔并依法处罚。
(五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