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柚子高价进低价出,为何要做这种亏本生意?

mz168 2021-9-20 13: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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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生意

图的就是挣钱、

有利可图,

而梅县区松源镇的何某民

却将1元买来的柚子

转手以0.65元卖出,

这不是亏本生意吗?


近日,梅县区警方在“秋冬攻势”专项行动中强化涉农犯罪打击力度,经过缜密侦查,抓获诈骗犯罪嫌疑人何某民(男,39岁,梅县区人),侦破一起诈骗柚子案件,维护了柚农的合法权益。

9月13日中午,梅县区雁洋镇黄坳村村民廖某打电话报警,称其9月12日下午卖了一车柚子,买主只付了700元订金,还有4680元柚子钱未付,现联系不上买主,怀疑被骗。梅县区是柚子主产地,种植柚子是当地群众的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为切实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梅县区公安分局雁洋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开展案件侦办工作,通过调查走访和调阅相关视频,锁定何某民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9月14日将其抓获归案。


案件回顾 ↓

据嫌疑人何某民交代,9月12日上午,其驾驶摩托车经过梅县区雁洋镇黄坳村时,遇到正在柚园干活的廖某,便向廖某谎称要购买柚子,在假装和廖某讨价还价后约定以1元每斤价格订购买2万斤红心蜜柚,并支付了700元定金。当天下午,何某民找来货车到廖某果园载了5440斤柚子,然后以身上没带现金为由,要求暂缓支付货款。当晚,何某民将柚子以0.65元每斤的价格卖给松口镇梅教村一加工厂,得款2980元后将廖某的手机拉黑。

同时,公安机关还查明,今年8月份以来,何某明还先后4次对梅县区丙村圩镇、扶贵市场等地的卖鱼档实施诈骗,共骗得草鱼105斤,然后转卖得赃款615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民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梅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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