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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报废车上路 罚款还要被吊销驾驶证

mz168 2021-11-6 20: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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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

许多车主明知道报废车辆

不能上路驾驶,

仍抱有侥幸心理,

殊不知背后将带来一系列的

危害后果及法律处罚。

今年以来,

梅县区公安交警

就查处了120多起

驾驶报废车上路的交通违法行为,

驾驶员不但要被罚款,

还面临驾驶证被吊销的重罚。

驾驶报废车上路交通违法

9月5日20时许,何某晚饭时饮了一杯白酒后,持“E”驾驶证驾驶已达报废标准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广梅北路时,被梅县区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抓获。经查,何某酒精含量为38mg/100ml,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已多年未年检,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规定,该车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

何某实施了饮酒后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近日,公安机关依法对何某处以罚款3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无独有偶,9月29日20时30分许,朱某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行驶到梅塘西路路段被梅县区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民警查询,朱某所驾驶的摩托车在检验有效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交警部门依法对其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其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报废车安全隐患大,连续三个周期未年检将强制报废

那么,何为报废车,报废车又存在着市民安全隐患呢?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报废车辆就是已经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请车主注意查看自己行驶证上车辆的年检有效期,可提前安排办理车辆年检。若车辆超过三个检验周期未检验的,车辆将被强制报废!

这些报废车辆,因为使用年限时间长,机件严重老化损坏,车辆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事故概率远远大于其他车辆,上路行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同时, 报废车使用年限长,发动机严重老化,耗油量明显增多,排放污染物严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污染物标准,不仅造成能源浪费,而且严重污染了大气环境,从而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质量,不符合环保要求。此外,报废车辆为了逃避检查,经常使用套牌、假牌甚至无牌上路,驾驶人肆无忌惮地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酒后行驶、超速行驶、恶意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由于车辆已达到报废期,上不了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使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经济赔偿,引发矛盾纠纷。

驾驶报废车上路,罚款还要吊销驾驶证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被交警部门在路面执勤中查到的将处以罚款扣分的处罚,并扣留车辆。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汽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收缴车辆并强制报废。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收缴车辆并强制报废。

报废车辆的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等性能大大降低,安全隐患大,严重威胁着驾驶员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车主朋友,请勿驾驶未检验和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特别是从事交通运输行业的驾驶员,一旦驾驶证被吊销就意味着失业。下一阶段,梅县区交警将进一步排查辖区报废车辆,严查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积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梅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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