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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警方破获一起拐卖儿童案

mz168 2021-11-12 15: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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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丰顺县人民法院审理并宣判了一起特殊的拐卖儿童案件,被告人黄某、陈某钱、张某强、陈某局、陈某华构成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至1年1个月缓刑1年6个月不等。这起拐卖儿童案件的特殊之处,在于黄某卖掉的竟是自己的亲生骨肉。

案件要从2021年年初说起。2021年,按照上级公安机关部署,丰顺公安扎实开展“团圆”行动,全力帮助离散家庭骨肉团聚。然而,2021年3月,黄某主动到丰顺县公安局投案自首,称其与前男友陈某钱因经济困难、偿还赌债于2020年7月将女儿陈某琪卖给陈某华。接报后,警方迅速立案调查,并将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悉数抓获归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黄某于2019年11月在怀有身孕且不知孩子生父身份信息的情况下,与犯罪嫌疑人陈某钱认识并交往。次年6月,黄某生下女婴陈某琪。1个月后,经犯罪嫌疑人张某强、陈某局介绍,黄某、陈某钱在汤西镇某出租屋内将女儿陈某琪以38800元人民币的价格卖给因身体原因无法生育的犯罪嫌疑人陈某华。事后,陈某局、张某强分别从“买卖双方”处获得数额不等的“红包”。2021年,黄某与陈某钱因感情破裂分手。

2021年3月18日,在犯罪嫌疑人陈某华的配合下,民警在其家中解救出女婴陈某琪,并将陈某琪送往丰顺县福利院安置。后经梅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黄某与陈某琪符合单亲遗传关系。此后,在公安局、民政局、福利院的协助下,陈某琪由黄某父母领回抚养,重回亲人怀抱,开启新生活。


警方提醒:每个孩子都是珍贵的生命个体,不能作为商品进行买卖,为人父母理应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和责任。此外,2021年,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以侦破拐卖儿童积案、查找失踪被拐儿童为重点内容的“团圆”行动,丰顺公安已经在全县范围内设置血样采集点。所有疑似曾走失或被拐的人员及其父母亲可以到就近的公安派出所或刑侦大队求助,免费采集DNA样本,比对寻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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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我们

● 丰顺县公安局

联系人:罗警官

联系电话:19926186151

地址:丰顺县汤坑镇金湖路2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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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更多失散的家庭圆梦团聚!

丰顺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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