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人民群众出行幸福感与获得感,我市于2020年开始实施了“特定群体”免费乘车政策,切实方便了广大群众出行。目前有群众向媒体爆料,疑似有免费乘车卡持有人将自己的乘车卡交由他人使用,实施盗用、盗刷,此行为严重影响全市特定群体免费乘从公交政策的实施,涉嫌违法盗取国家财政资金。
在此,严正声明:
一、盗用、盗刷免费乘车卡属违法行为。此举涉嫌违法盗取国家财政资金,请企业树立红线意识,合法守法经营,切勿贪图刷卡补贴,引导、诱导乘客多次刷卡。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和经济处罚,屡不整改者,将永久取消其经营资格。
二、持卡人是第一责任人。持卡人务必保管好乘车卡,对免费乘车卡应尽到妥善保管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特定群体”要提高警惕意识,切勿将免费乘车卡转交给他人使用,或乘车一趟违法进行多次刷卡。如证实有相关行为,将永久注销免费乘车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据初步统计,我市已累计注销异常使用免费乘车卡94张。
三、共同参与、积极举报。“特定群体”免费乘车政策是惠民政策,广大人民群众从中受到了实实在在的便利,在政策实施的第一年,因乘坐人数远超预估,我市多投入了500万元经费,以切实做到为人民服务。而滥刷、盗刷不但造成公共资源浪费,还会损害广大群众的利益。
在此,我们倡议,请广大市民朋友严格遵守持卡用卡制度,勇于制止非法滥刷、盗刷免费乘车卡行为,踊跃举报,积极配合取证调查。(举报电话:0753-3250985)
兴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