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关于对非法滞留缅北人员采取惩戒措施和冻结户口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严厉打击整治中缅跨境违法犯罪活动,2021年11月15日,五华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了劝返通告,敦促39名滞留缅北人员限期回国。在多方努力下,大部分滞留缅北人员已报备回国,但仍有部分滞留缅北人员执迷不悟,拒不回国,经研究决定,现对此类五华籍滞留缅北人员户口作“下落不明”冻结,冻结后停止一切户籍业务及相关业务办理,并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一律在各镇、村公示栏和学校、医院、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张贴惩戒公示。
二、一律暂停其名下所有银行卡、手机卡等业务,五年内不得开办新银行卡、电话卡(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非银行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电话卡包括电信、移动、联通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物联网卡)。
三、一律依法按程序上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其乘坐动车高铁、乘坐飞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信用卡消费、办理信贷业务。
四、一律不得为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申报新批宅基地,相关职能部门全部暂停审批,对其用赃款所建的房屋依法查封或依法拆除。
五、一律不为其本人及直系亲属就业出具无违法犯罪证明、各种业务证明材料。
六、一律取消滞留缅北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党代表、村(居)民代表、村(社区)两委竞选资格。
七、对其本人在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或财政供养人员政审时一律不予通过,其直系亲属从严审查。
八、一律暂停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社保、医保等相关政策性补贴(助)资金。
九、其直系亲属、朋友与之有资金往来的,对其直系亲属、朋友的银行账户一律予以分类管控,限制或取消相关业务资质。
十、公职人员直系亲属中有滞留缅北人员的,一律暂停职务,负责执行劝返工作,直至滞留缅北人员返回户籍地。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20名五华县户籍滞留缅北人员信息
五华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工作局际联系会议办公室
2021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