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私分的账做的天衣无缝,没想到还是被巡察发现了,侥幸心理真要不得。”2021年11月,五华县岐岭镇某村两委干部魏某,因伙同他人虚大工程量套取公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在谈到所犯错误时,他追悔莫及。
2020年10月,五华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对岐岭镇某村开展巡察后,在查阅财务账本中发现,其中有两张原始凭证显示,该村于2019年1至3月先后2次对一水圳的不同路段进行清理,长度分别为1.8公里和1.69公里,清理费用分别为6万多和4万多,这引起了巡察组的注意。
张组长疑惑道:“就单张发票看确实没问题,但前后两次清理的时间相隔不远,工程量也仅相差0.11公里,而费用却多了2万多?这是为何?”
带着疑问,工作人员来到现场,看到部分地段沿途杂草丛生,有的地方淤泥较多已经造成堵塞,有的渠底塌陷裂开。巡察组在实地查看和走访附近村民后,第一时间对魏某谈话,他支支吾吾道:“可能是因为隔了两年多没清理了……”
“虽然报账的施工合同、会议记录等材料齐全,但你怎么解释两次清理的差额,以及我们现场查实和村民反映的部分已破损的地段没有清理过的问题?”面对巡察组工作人员的一连串追问,在长久的沉默后,魏某由一开始戒备地把手插入口袋变为不断低头叹息,在周密的调查和相关书证面前,他幡然醒悟,并表示愿意上交全部违纪所得。随后,县委巡察组将此问题线索移送至县纪委监委。
经研判,县纪委监委决定对魏某等人的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票据背后暗藏的诸多“猫腻”也随之浮出水面。原来,该村虚大工程量,把实际只清理了890米的水圳,虚大成1.69公里进行结算。随着调查的深入,办案组还顺藤摸瓜,查到该村在另外清理的1.8公里水圳工程中,虚增名目,将其中一段早已完成的500米水泥硬底化路段,虚构为新造的靠田耕作便道合并计入工程结算中。两项合计共套取公款3万余元,以节日福利名义发放给该村10名村两委干部,每人分得3000元,相关涉案人员均受到相应处分,涉案资金予以收缴。
“此窝案中的村干部‘歪脑筋’不少,自以为和工程老板里应外合便可瞒天过海,尝到甜头后,重复作案,结果是‘贪吃’公款不成,反被纪律‘铁牙’磕破了嘴。”办案组组长分析道。
近年来,五华县纪委监委聚焦镇村实施工程项目,对照项目建设资料,着重核查有无重复申报、施工时间是否吻合、工程造价是否相符等,探索开展专项巡察、交叉巡察和对村巡察,深挖细查通过虚构、虚大工程项目套取公款问题线索;并严查失职失责问题,对发生严重虚套案件等的,加大追责问责力度,既追究镇(街)党委和监管部门主体责任,又严肃追究基层纪委监督责任。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已查办镇村虚构或虚大工程项目套取公款问题线索53条,立案27件4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人,追缴资金126.67万元。
(来源:五华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