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020年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上市公司广东明珠(*ST广珠,600382)近日发布重组公告,拟出售城运公司92.00%的股权给兴宁城投公司,以解决经营合规性问题。
根据兴宁市人民政府与广东明珠于2014年11月20日签署的《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合作协议》,城运公司作为唯一开发主体,为南部新城的征地、拆迁、安置和公共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根据国家有关一级土地开发政策及广东省开展全域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试点工作要求,广东明珠与兴宁城投等共同运营的城运公司在业务合作上属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该项目于2021年11月到期后将无法续期。同时根据会议后续要求,上市公司需要在2021年底前置出城运公司并终止业务合作。基于此,广东明珠拟出售城运公司92.00%的股权给兴宁城投公司。
截至2021年11月20日,兴宁市人民政府及土地储备中心已向广东明珠支付了115,615.99万元投资弥补专项资金,向城运公司支付了6.10万元亏损弥补专项资金,合计115,622.10万元;应当支付但尚未支付的投资弥补专项资金为0元,应当支付给但尚未支付的补偿款项为0元。因此,本次股权购买价格=“乙方”(广东明珠)累计实际缴纳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乙方”(广东明珠)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数ד乙方”(广东明珠)要求“甲方”(兴宁市人民政府)购买的股权数=276,000万元(即“转让价款”),广东明珠在南部新城一级土地开发项目的本息回收合计为39.16亿元。
对上市公司来说,在目前房住不炒的政策和行业形势,本次资产出售解决了城运公司合规性问题,再加上矿业资源注入上市公司,同时解决经营主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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