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梅州市委批准,梅州市纪委监委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原书记黄纯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纯忠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纪法意识淡薄,为对抗组织审查,向被解除留置人员打听了解案件情况;在组织对其进行函询时,未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承揽工程项目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黄纯忠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梅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梅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纯忠开除党籍处分;由梅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黄纯忠简历
黄纯忠,男,汉族,1968年12月出生,广东省兴宁市人,大学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1年7月至2008年7月,在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
2008年7月至2008年9月,任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8年9月挂任丰顺县委常委、北斗镇党委书记,2009年6月当选镇人大主席
2009年9月挂任丰顺县委常委,埔寨镇党委书记、人大主要负责人
2010年6月任丰顺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埔寨镇党委书记、人大主要负责人
2010年11月任丰顺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2016年10月任丰顺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9年12月任丰顺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20年4月任丰顺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三级调研员
2020年10月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
2021年9月被免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职务
(来源: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