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下午,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因到达任职年限,接受李玉妹辞去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接受罗娟辞去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侯梦菲)
公开简历显示,罗娟,1959年1月生,广东兴宁人,曾在广东省公安厅工作34年,后任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海防与打私办主任。2016年1月当选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1992年至2000年 ,罗娟历任广东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刑侦局刑事技术处处长,从事刑事侦查工作。刑侦工作辛苦又危险,但她被认为颇有“不让须眉”之风,几乎参与了当时广东所有大案要案的侦破工作。有媒体记者回忆称,1990年代初,他曾随广东省公安厅和省妇联组织的特别行动组报道“打拐”,目睹了时任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罗娟的干练。在任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期间,罗娟也曾分管刑侦工作。
罗娟简历
罗娟,女,汉族,1959年1月生,广东兴宁人,197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8月参加工作,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
1976—1978年 广东省梅县地区兴宁县知青
1978—1980年 广东省政法学校学习
1980—1984年 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处办事员
1984—1990年 省公安厅刑侦处二科副科长(1983.09—1988.07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专业函授本科学习)
1990—1992年 省公安厅刑侦处二科科长
1992—1996年 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其间:1993.04—1994.07挂任省警察学校副校长)
1996—2000年 省公安厅刑侦局刑事技术处处长
2000—2008年 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其间:2003.03—2003.05省委党校市厅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8—2014年 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正厅级)
2014—2014年 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海防与打私办主任、党组书记
2014—2016年 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省海防与打私办主任、党组书记
2016—2022年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