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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2022年学校 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指引

mz168 2022-2-9 19: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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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2022年学校

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指引


为做好2022年我市学校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坚持错峰返校原则,科学制定开学方案。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参照已发布的年度校历时间,按照“错峰”开学的原则,制定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做好教职员工和学生(教职员工包括:行政、教师、教辅人员、保洁、保安、宿管、食堂从业人员、校车司机、学校外包服务机构人员等所有在校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师生员工”)分期分批错峰返校安排,普通高中学校高三年级不得提前返校开学。在梅高校、职业(含技工)院校根据疫情防控和学校教育教学实际,自行确定返校开学时间,报所属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坚持“错峰”原则,安排学生分批次有序返校。即日起,除中高风险地区外,未返梅的师生员工建议尽早返梅,同时做好自我居家健康监测,以保障平稳有序开学


二、全面落实人员摸查,实施分类健康管理。全面摸排师生员工开学前14天的行动轨迹,摸排有无与疫情发生地区人员接触史,全覆盖、无遗漏掌握外省外市返梅师生员工情况,及时动态更新“五本台账”,提前告知返校政策要求,并组织填报2022年春季版健康申报卡,切实掌握师生员工(特别是新生和新入职教职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实行人员分类健康管理。


(一)严格落实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推迟返校原则,学校组织做好学生线上教学,待所在地区风险降低至低风险后方可返校


寒假未离梅师生员工倡导开学前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高校可要求师生员工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校,到校后根据属地防控要求可再分批进行核酸检测。


对健康申报或晨午检、体检发现患传染性疾病未治愈(如流感、肺结核病急性期等)的师生员工,未返校的应暂缓返校,已返校的应请假隔离治疗。经系统治疗无传染性,凭复课证明返校(上课)


三、注重全员防疫培训,严密组织应急演练。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利用信息化手段,按照《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1]455号)要求,对全体师生员工,特别是分管校领导、校医(保健教师)、班主任等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普及教育。与属地社区、公安机关、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做好对接,在卫生健康副校长的指导下,针对性开展疫情防控多场景、全流程、实操性应急演练,确保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掌握应急处置工作流程。


四、配齐备足防控物资,深入开展环境整治。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液、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常用防控物资储备,尤其要高度重视洗手设施的修缮和完备,达到每40-45人配设一个洗手盆或0.6m长洗手槽的要求,建议每个教室配备1-2瓶免洗手消毒液,并及时补充。开学前要对教室、课桌椅、公共教学用具、门把手、食堂、宿舍、厕所、垃圾厢房、电梯、校车、健康观察区和临时观察区等重点场所(区域)的环境卫生开展全覆盖消毒和整治。


五、强化健康宣传教育,上好返校开学第一课。将卫生健康安全知识教育列为开学第一课主要内容,采取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方式,加大校园公共卫生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倡导科学防控,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真正履行“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责任。


六、严格落实晨午晚检,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学校每日要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晨午(晚)检,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每天入校、离校(住校生晨起、午睡、晚寝)前,教职工专人检查学生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学校汇总后向属地教育部门报告。密切关注师生员工返校后14天健康状况,倡导室内佩戴口罩,如发现有疑似症状(如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肉酸痛、腹泻等)和异常情况的,按照规定流程及时处置。


七、严格做好快递消毒,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严禁国际快递、跨境邮件进入校园,国内快递要集中放置,落实消毒措施,推进无接触方式查收。进入校园人员逢进必查,凭学校有效证件进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进入校园者一律扫码打卡、测温、戴口罩、登记,入校人员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肉酸痛、腹泻等症状按规定流程处置。


八、提前做好线上教学预案。各学校在总结以往线上教学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提早做好线上教学预案,保障线上线下教学方式随时转换,确保学校教学、学生学习无缝对接。同时对因疫情原因暂不能返校的学生做好有针对性的教学辅导。


九、对标对表逐项落实,加强开学督导检查。县(市、区)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要在开学前和开学初,就疫情防控、开学准备、校园安全等工作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逐项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各级各类学校应对照《工作清单》(另外下发)逐项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时查漏补缺,确保防控工作到位后方可开学。


市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将组成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学校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情况进行实地督查,督查情况将在全市通报。


校外培训机构、托育(幼)机构、托管机构参照本《指引》落实防控措施

梅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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