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埔县文化路御园中央城的业主介绍,开发商严重违约,欺压业主,自2021年收楼以来,开发商为了自己利益,自行收取业主水费、生活垃圾费,且楼盘至今未按合同约定通燃气,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标准是包含燃气通气的,然而开发商却不作为,不解决燃气通气问题,严重违约,态度嚣张。故希望相关部门深入调查,为百姓解决民生问题。
梅州市政府办
大埔县人民政府回复意见:
经查,大埔县御园中央城3、5、6号楼天然气管道工程是由梅州市御园建筑有限公司建设。按照《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该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目前该建设单位正与大埔中燃公司对接通气事宜,但由于大埔中燃公司聘请的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报告显示,中央城3、5、6号楼天然气管道工程有焊接点不合格的情况,存在安全隐患,出于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考虑,需经过更深入的调查和整改后再进行通气。
大埔县有关部门已多次召集梅州市御园建筑有限公司和大埔中燃公司召开协调会,下来将随机抽取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再次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及竣工验收结果,依法要求梅州市御园建筑有限公司进行整改或要求大埔中燃公司进行通气。
同时,如御园中央城开发商存在违反合同行为,业主可准备齐全相关证据材料向住建部门反映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