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上午,镇规建办巡查时发现,学园村古某占用水田搭建简易铁皮棚,面积约50平方米,巡查人员当即对其进行制止,但古某不听工作人员劝告,依旧进行抢搭抢建。
近日,我镇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规划建设办、驻村工作组、村“两委”干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依法对该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同时对古某进行严厉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进行复耕复种。
拆除前
拆除中
拆除后
下一步,安流镇将继续保持常态化高压态势,加强耕地保护力度,严厉打击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杜绝耕地“非粮化”现象。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切勿因一己私利进行“抢搭抢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安流党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