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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中心快速调解一宗因店家擅自更换美容产品致消费者不适的消费纠纷

mz168 2022-4-28 17: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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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8日, 兴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接群众刁女士投诉,反映如下:2022年4月3日,刁女士通过微信聊天向兴宁市某美容店负责人预购丰胸项目,约定该项目所用品牌产品为“芝x美”,刁女士向美容店负责人预付了1万元。随后,该负责人开车带她前往位于梅县区的美容店,到店后她又支付了2万5千元,并注射了丰胸产品。

事后,刁女士一直感觉乳房胀痛,到医院彩超发现乳房内有阴影,便多次拨打微信语音与美容店负责人沟通。负责人表示注射产品并非事先约定的芝x美品牌,提出退还2万元消费金给刁女士,但刁女士对此并不满意。与店家协商无果后,刁女士来到兴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进行投诉:“该店负责人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品牌产品并进行注射。刁女士认为美容店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提出赔偿精神损失和治疗相关费用等诉求。”


接到投诉后,消保中心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店家到现场接受调查调解。最终,在工作人员耐心、公正的调解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店家一次性补偿刁女士10万元。双方表示满意并感谢。

(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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