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平远县“创文”工作正如火如荼进行中,随着创文工作不断深入,市容环境进一步改善,市民的文明素质也明显提高,但仍有一些影响城市形象,不听劝告甚至阻碍执法、妨害公务的行为存在。平远公安坚决维护执法权威,严厉打击无视法律的嚣张气焰。6月6日,平远县公安局依法对一名涉嫌阻碍职务的男子姚某某(男,35岁)作出行政处罚。
6月6日15时许,平远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在大柘镇教育路一带依法整治不按规定占道经营行为时,发现一水果店违规占道,遂上前依法暂扣其经营物品。情绪激动的姚某某发现后,上前阻止正在收缴太阳伞的工作人员,甚至手持水果刀挥向执法人员,随即被其他工作人员制止。当日18时许,因不满执法的姚某某还前往其中一名工作人员住家附近,并打电话扬言威胁工作人员。
接到报警后,大柘派出所立即赶赴现场,并将姚某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目前,姚某某因涉嫌阻碍职务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因疫情原因,暂不执行)。
温馨提示
同创文明城市,共建幸福平远!希望广大市民群众积极主动配合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共同抵制闯红灯、乱穿马路、乱停车辆、乱丢垃圾、随意占道、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自觉维护市容环境、遵守交通秩序和社会公德,以实际行动爱护城市环境,维护平远的城市形象。任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平远公安都将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平远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