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应和睦相处,团结互助才是。但互为邻居的李姨和徐叔,却因为一些生活矛盾闹到了梅江法院。法官通过上门实地勘查后依法作出判决,促使该案案结事了。
家住西阳镇的李姨、徐叔两家均为农村自建房,两栋房屋相邻。过去一直相安无事,直到2020年11月,徐叔家改造厨房,安装了抽油烟机和新排烟管,排烟方式也由原先的向上排放变成了水平直排。直排出来的油烟冲向徐叔房屋后面的小山坡,受阻后倒灌进两栋房屋之间的巷道,从窗户飘进李姨家中。李姨一家受油烟影响,常年不敢打开邻近巷道的四扇窗户,叫苦连天。为此,李姨先后向村委、镇政府反映情况,双方经多次调解后仍未解决问题。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2021年11月,徐叔在自家二楼阳台装了一个监控摄像头。李姨认为,该摄像头发出的强光不仅影响自己和家人晚上休息,还将他们的出入情况拍的一清二楚,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李姨要求徐叔拆除,徐叔并不愿意。由于这两个问题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李姨无奈之下诉至梅江法院。
面对李姨的“控诉”,徐叔认为自家的排烟管没有对着李姨家直排,摆放位置是合理的。由于自家鸡舍曾发生过被盗情况,这才安装摄像头。摄像头对准的位置是鸡舍、果园和门坪,并不是刻意监控李姨和家人的出入情况。
为了全面了解案情、准确作出判决,梅江法院法官于2022年3月前往涉案现场实地调查。经过勘验,徐叔房屋与小山坡间的距离约3米,徐叔和李姨家之间的巷道只有约1.25米。按照徐叔目前的排烟方式,油烟确实会反冲进李姨家,影响他们的生活环境。徐叔家的鸡舍位于李姨家房屋右边,果园位于李姨家大门对面。摄像头拍摄的位置虽不是刻意对准李姨家大门,但摄像头在夜晚会发光且有180度转动功能,确实存在侵犯李姨家隐私的情况。
最终,法官根据现场勘验的情况,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以及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有关侵权行为和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判决徐叔将排烟管出口套管向上排放油烟,并拆除二楼阳台的监控摄像头。下判后,李姨和徐叔都没有再提出异议。
(梅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