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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街车”危害交通安全 兴宁交警持续严查

mz168 2022-10-8 15: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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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街”车辆大多经过非法改装,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噪声巨大刺耳,有些还存在无证、无牌、超速、闯红灯、“S”型曲线行驶、飙车、随意变道、噪音扰民等多种违法行为,且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兴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按照《“夏季治安”打击整治暨道路交通安全“减量控大”百日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集中警力持续开展涉车违法犯罪专项整治集中夜查统一行动,并收到良好效果。

经统计,10月1日至7日,整治行动共查扣涉牌涉证摩托车68辆(其中改装大功率摩托车6辆),酒后驾驶机动车17起,查处无证驾驶22人,查处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42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90多起。

非法“改装车”的危害

1、非法改装车危害不小,涉及电路的改装容易留下火灾隐患,造成车辆自燃;

2、改变车辆的底盘结构、轮胎、悬架、刹车系统,将会影响车辆的制动、平衡,容易引起交通事故的发生;

3、增加排气管和改变车辆消音将会造成巨大的噪音污染,对道路周边居民的休息和工作造成严重的影响。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罚款2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和《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之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罚款5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的,罚款1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兴宁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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