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天气持续干燥少雨,正值农作物秋收季节,民俗用火剧增,焚烧秸秆、杂草等违规野外用火现象频发,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森林防灭火形势极其严峻。为杜绝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增强村民的防火安全意识,严防各类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叶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灭火工作,不断加强违规野外用火的巡查执法力度。现将我镇近期发生的1起典型违规野外用火处罚案例,予以通报。
案例
张某兴,男,66岁,叶塘镇上中村人。10月21日下午,张某兴在上中村窝里对门山脚焚烧杂草,被镇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巡查时当场发现,其行为违反了《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梅州市森林防火条例》和《兴宁市森林防火禁火令》规定,构成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给予其警告并处200元罚款。当事人张某兴已深刻认识到其本人的错误行为,表示接受处罚,并做出书面保证书。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引以为戒,切实提高森林防火和安全用火意识,严禁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遵规守法,保护生态环境,爱护森林资源,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让我们叶塘镇变得更加美好。
当前正处于森林特别防护期,护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接下来,叶塘镇党委、政府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继续压实防火责任,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违规野外用火的巡查执法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见烟就查!见火就罚!发现一宗!查处一宗!做实做细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叶塘镇党政主要领导督查森林防火工作
再次提醒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请大家严格遵守禁火令的有关规定
自觉杜绝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对违规野外用火、林区吸烟
林区燃放烟花爆竹、携带火源进山入林
引发火警火情者将一律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叶塘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