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16号)
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 月22日起,梅江区在江南街道划定高风险区,并对三角镇部分区域实行临时交通管控。
一、高风险区:划定江南街道鸿都社区部分区域(东至梅水路为界,西至康居路为界,南至新中路为界,北至豆子脉路为界)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内严格按照国家第九版防控方案要求,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
二、实行临时交通管控:对三角镇部分区域(东至彬芳大道为界,西至华苑路为界,南至老机场路、农民街为界,北至新中路为界)进行临时交通管控。除保障城市基本运行、医疗、应急和疫情防控相关的车辆予以通行外,其他车辆(包括电动车、自行车)不得流动。市民除接受核酸检测和紧急就医等,原则上非必要不外出,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社区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出入口严格实行测温、扫场所码和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检测中证明等措施。承担防疫任务的医务工作者、保供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凭指挥部证明出入,其他人员原则上居家办公,或就地转为社区志愿者,向所在社区报到,全面参与社区防疫工作和社区服务。
如有上述区域旅居史的,请尽快向所在村(社区)、单位等报告,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群众继续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进入公共场所时主动扫码,自觉测量体温。请广大市民群众关注官方的权威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随意制发、转发、公开他人信息。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希望广大居民对出行和日常生活带来的不便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梅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