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上午,梅州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金芃为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任命黄健为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吴斌为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温建文为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晓苑为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钟文巾为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古立敏为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刘国标的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黄伟松的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朱俊浩的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李红鹰的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朱杭基的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陆宝华的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梁小艾的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陈勤的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