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关于调整临时交通管制区域为
低风险区域的通告
(2022年第18号)
根据当前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粤防疫指办防控函〔2022〕134号)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25日起,将三角镇部分区域(东至彬芳大道为界,西至华苑路为界,南至老机场路、农民街为界,北至新中路为界)由临时交通管制区调整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
各类经营单位要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扫码、测温以及场所通风、清洁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避免人员聚集、扎堆。请广大市民群众继续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进入公共场所时主动扫码,自觉测量体温。
特此通告。
梅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