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23号)
11月26日,五华县发现1例由河北货车司机输入阳性个案,阳性个案(孔某圣)及2名密接(孔某淞、孟某合)在五华县活动轨迹如下:
11月25日
23:14-23:19从河东镇油田高速出口下高速,并在高速出口核酸采样点采样;
23:40-23:54三人驾车到河东镇澄塘下角“新味粥吧”点餐;
23:54-24:00三人驾车到水寨镇上坝河堤江景假日酒店入住;
11月26日
00:00-22:30孔某圣(阳性人员)在酒店休息,未外出。期间:
00:22-00:50孔某淞、孟某合(密接)二人到五华县人民医院急诊科就诊;
00:54-00:57孔某淞、孟某合(密接)二人到水寨镇建设路益生堂大药店购药;
01:10-01:15孔某淞、孟某合(密接)二人到河东镇澄塘下角“新味粥吧”取餐,随后回到江景假日酒店休息。
22:30孔某圣由救护车闭环转运至粤东医院治疗,孔某淞、孟某合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如有上述区域旅居史的人员,请尽快向所在村(社区)、单位等报告,做好个人防护立即自行前往就近的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完成“三天三检”,并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新冠肺炎十大症状(如发热、咳嗽等)及时到就近医院就医。请前往采样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不坐公共交通工具。
请广大市民群众继续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进入公共场所时主动扫码,自觉测量体温。请广大市民群众关注官方的权威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随意制发、转发、公开他人信息。
五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