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
(2022年第13号)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28日18时起,对兴宁市兴田街道官汕一路1569号丰泽电工、1571号泰康药店、1573号粮所宿舍、1575号吴记服饰服务部、1577号大坪罗仔饭店、1579号罗浮饭店、1581号罗岗饭店、1583号美宜佳、1585号邓运华饭店等区域临时管控的防控措施调整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做好日常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扎堆、不聚集,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主动扫“场所码”,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共同筑牢群防群控防线。
特此通告。
兴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