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24号)
11月29日,五华县发现2例外市返梅人员阳性个案,阳性个案在五华县活动轨迹如下:
病例1(李某伟):
11月28日
17:00-19:20 自潮汕乘坐网约车回五华,同行共3人。
18:54-19:20 3人自梅林高速出口下高速后回到家中(安流镇双福村新寨)。
19:20-24:00 家中活动未外出。
11月29日
00:00-08:00 安流镇双福村新寨。
08:00-09:28 骑电动车前往梅林镇卫生院。
09:28-09:35 在梅林镇卫生院做核酸。
09:40-10:30 在梅林镇圩名流发室。
10:30-10:35 梅林镇人民政府旁麦烧包子铺。
10:35后在家中直至管控。
病例2(陈某花):
11月28日
18:00-24:00在棉洋高速出口下高速后,回棉洋镇联西村双联片家中,后未再外出。
11月29日
00:00-10:00 在家休息。
10:00-10:15 步行到蓝美春鸡店买鸡(先付款)。
10:15-10:25 步行到卫生院采集核酸,停留约2分钟。
10:25-10:28 步行到蓝美春鸡店拿宰杀的鸡。
10:28-10:32 在鸿新商店购物。
10:32-10:50 步行返回家中(联西村双联片)。
10:50-13:30 家中活动未外出。
13:30-13:35 坐母亲驾驶的电动车到阿龙山地车行换电池。
13:35-17:55 家中活动未外出。
17:55-17:59 驾驶电动车到棉洋街四川凉拌菜买菜。
17:59-18:02 到曾金容熟食店购买鸭肠。
18:02-18:04 到曾金容熟食店斜对面购物。
18:04后在家中直至管控。
如有上述区域旅居史的人员,请尽快向所在村(社区)、单位等报告,做好个人防护立即自行前往就近的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完成“三天三检”,并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新冠肺炎十大症状(如发热、咳嗽等)及时到就近医院就医。请前往采样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不坐公共交通工具。
请广大市民群众继续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进入公共场所时主动扫码,自觉测量体温。请广大市民群众关注官方的权威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随意制发、转发、公开他人信息。
五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