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32号)
根据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和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同意,自 2022 年 12 月 4 日起, 对岐岭镇荷梅村上围隆区域东至卓某周屋、北至卓某辉屋、南至五一路口、西至卓某建屋进行临时风险排查,实行“足不出户、 上门服务”“三天三检三不”防控措施,由所在镇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具体落实。
(岐岭镇荷梅村上围隆区域临时风险排查示意图)
风险排查范围外及周边群众落实自我健康监测和“三天三检三不”措施。如需紧急就医请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联系镇村(社区)干部协助。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对出行和日常生活带来的不便,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