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拆除汤坑镇大山背老粮仓A块区域内违法违章建筑的通告
丰府〔2022〕71 号
为切实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城乡优美环境和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县政府决定对汤坑镇大山背老粮仓A块区域内擅自占用土地经营活动和违法违章建筑进行依法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汤坑镇大山背老粮仓A块区域内未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各类建(构)筑物均属违法违章建筑。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汤坑镇大山背老粮仓A块区域内擅自占用土地经营活动和违法违章建筑当事人应主动配合、积极参与、自觉拆除,恢复土地或建筑原状。
三、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拒不自行拆除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强制拆除,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赔偿责任。
四、妨碍、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实施违法建设行为或支持、包庇、纵容违法建设行为的单位责任人、有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纪律处分,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相应处理。
特此通告。
丰顺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5日